根据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有关规定,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本次申报工作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伟力,围绕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重点资助具有鲜明浙江辨识度的优秀创作选题和项目。
一
资助方向和重点
(一)围绕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重点资助反映浙江在“八八战略”指引下,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取得新突破的选题和项目。
(二)围绕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重点资助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浙江在各个历史时期始终守好“红色根脉”,以强烈的历史主动书写时代之变、中国之进、浙江之干的选题和项目。
(三)围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重点资助反映传承中华文明基因、赓续中华历史文脉、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创新呈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选题和项目。
(四)围绕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重点资助反映浙江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改革发展中取得历史性成就和标志性成果的选题和项目。
(五)围绕浙江持续深化“八项工程”,更好担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加快建设高水平文化强省,重点资助反映浙江打造“五个新高地”,深入推进“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化+民生”改革创新实践的选题和项目。
(六)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精神文化需要,激发文艺创新活力,鼓励创作拥抱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市场化发展新潮流,重点资助反映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促进培育新型文艺形态、创新艺术消费新场景的选题和项目。
二
资助类别
广播电视艺术类
1.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网络剧、微短剧、网络动画片、网络纪录片、网络综艺、广播剧及其他新兴广播电视艺术门类的创作生产。
2.电视剧、网络剧、电视动画片、网络动画片等的剧本创作项目。
3.电视剧(网络剧)的传播推广项目。
舞台艺术类
大型舞台艺术作品: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杂技魔术剧、木偶剧、皮影戏、小剧场戏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曲艺(长篇、中篇)及其他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的创作生产、打磨提升、传播推广等。
视觉艺术类
大型主题创作工程及展览〔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漆画、壁画、综合画种、综合材料、艺术设计、雕塑、书法、篆刻、工艺美术和陶瓷艺术、实验艺术、数字艺术与动画,不同艺术样式融合创新及其他新兴艺术门类〕。
文学类
1.长篇小说、长篇纪实文学、长篇报告文学、长篇诗歌、中短篇小说集、诗歌集、散文集、文艺理论集、评论集、网络文学及其他新兴文学门类的创作生产项目。
2.长篇小说、长篇纪实文学、长篇报告文学、网络文学的传播推广项目。
电影类
1.院线电影(含虚拟现实电影)、网络电影等优秀国产影片的创作生产。
2.电影的传播推广项目。
主题出版类
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优秀主题出版项目。
三
申报条件
凡在浙江省注册的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浙江省户籍或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中国公民;受聘、就读于浙江省内文化艺术机构、单位和高等院校且聘期、学籍一年以上的文化艺术工作者,并符合《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资助和经费管理办法》及各专业门类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均可申请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资助。其他自主创作、委约合作浙产项目,且项目荣誉权归属浙江的单位、机构和个人,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并出具推荐意见后也可申报。
项目申报主体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管理水平和文化艺术创作生产业绩,具备完成资助项目的各项能力和水平。
四
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工作统一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相关各方可登录“精品创作在线”系统操作。
项目申报
项目主体须严格编制项目预算,认真填写要素信息,如实提出资助申请,科学制定项目绩效,同时按要求上传所需附件(相关材料需提前做好版权保护,如添加水印等)。系统将自动生成《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申报表》提交至所选组织单位审核。
组织推荐
各组织单位(省级有关宣传文化单位、在杭有关高校、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在收到系统传送的项目材料之后,须及时做好申报项目的资格审核和筛选工作,从中选出优质的项目向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中心)推荐,其中文学类传播推广项目仅通过省作协推荐申报。
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将分两个阶段开放,第一阶段是2025年7月25日12时起开放创作生产类项目(不含剧本创作项目)的申报,第二阶段是2025年8月1日12时开放剧本创作项目、打磨提升项目、传播推广项目的申报。所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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