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拟合作机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02
根据《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市文创委﹝2017﹞4号)精神,经过规定的程序,确定对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拟发起设立的子基金进行参股,并对浙江创想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增资,现公示如下: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咸宁星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创想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
公示期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算。如对上述单位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与杭州文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71-88139192。
杭州文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