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杭州和达创意设计园等为第五批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园区、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7
各区、县(市)文创办、科技局:
根据《关于认定首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通知》(国科发高〔2012〕631号)、《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办〔201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杭州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方案》(杭政办函〔2012〕299号),市文创办和市科委开展了第五批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园区、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专家论证、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认定杭州和达创意设计园等12家单位(平台)为第五批杭州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园区、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请相关区、县(市)文创办、科技局认真组织开展示范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文化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管理,落实有关扶持政策,促进我市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
附件:第五批杭州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园区、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名单
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O一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