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布的《2015年世界知识产权年度报告》显示,2014年全球音乐市场规模达到了149亿美元,与2004年相比增长了80倍,仅中国营业市场的价值就达到1亿美元。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开发、保护和利用音乐版权为人们带来更多的视听精品,成为行业内外共同关注的话题,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问题已经成为了产业发展的聚焦点。
应用场景更多元多元化
应用市场需要创作端提供更多优秀作品作为支撑,才能进入长久的良性发展
走进一家店铺或书店,就有订制化的悦耳音乐传来,沁人心脾,让你停留的每一步都融入其中,感受到舒心和愉悦……这种消费场景正渐渐被人们挖掘、接纳和推广。
手机端出现的与音乐相关的APP,更是让其应用领域愈益多元。譬如,可以用画画的方式完成作曲,可以将任意的照片和图画“转变”为乐曲,达到让“每一张图片都有它的旋律”的复合视听效果。当下,音乐产业的消费模式正在从过去由唱片公司、电视台为主导的内容与服务提供模式,向全产业链的网络平台进行转变。
多元化应用市场需要创作端提供更多优秀作品作为支撑,才能进入长久的良性发展。这就对音乐的创作提出了挑战。要通过建立多层次创作激励机制,加强版权登记、评估、投融资、交易等工作,调动创新积极性,推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品味上乘的优秀原创作品,以更多的中国原创丰富世界。一件音乐作品的产生需要歌手、词曲作者、音乐家、出版商、制片人、曲作家甚至工程师以及其他很多人的灵感、才华、时间和精力,它的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和维护。
网络盗版待解决
网络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传统的版权产业链,复制、传播、保存版权作品的方式得以剧变
近年来,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一方面强烈地冲击着传统音乐产业的生产模式和商业形态,另一方面也极大地增强了音乐产业的创造力和传播力,催生了新的业态和表现形式。然而,传播提速升级又是一把“双刃剑”,让盗版音乐有了滋生新空间。
打击盗版,出“重拳”。今年7月,国家版权局一纸通知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并于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版权局的这条通知也被业内认为是迄今关于网络音乐的“最严令”。如今,各音乐平台非版权音乐作品下架过渡期结束,在国家版权局制定多项保护政策后,网络音乐长达10余年的“免费午餐”时代宣告结束。
科技力量做支撑
科技支撑下,为实现作品的版权价值,音乐产业新的商业模式正在加快形成
从传统以胶片、磁带、光碟为主要载体,到互联网“PC端浏览器搜索+MP3”,再到移动互联网的“手机+APP”的无线音乐……音乐消费正经历着从PC端到移动端,从本地下载到在线流媒体的转型。
随着整个4G网络的快速普及以及云计算、家庭互联网、物联网、智能终端等技术的演进和应用,音乐消费正在向家庭互联网等多种场景延伸,这也将带动整个音乐产业实现外延式的增长。
市场数据也给音乐产业发展带来了更多发展的信心。统计显示,手机音乐已经成为大多数音乐消费者高频使用的场景。其中有15%的用户每天在使用手机音乐,而高达38%的用户每周有4天至6天在使用手机音乐;在用户的使用场景上,乘坐交通工具使用和在家使用的占比最高,分别达到57.9%和40.8%。科技支撑下,为实现作品的版权价值,音乐产业新的商业模式正在加快形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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