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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每年拨5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文化创意产业
发布时间:2012-03-28
<p>&nbsp; 日前从市财政局获悉,从今年起,临安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临安市范围内动漫游戏业、艺术品业、现代传媒业、节庆文化业、设计服务业、教育培训业等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专项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基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资助、贴息和奖励。</p> <p>  据了解,文化创意产业是以创意与文化为基础,以知识产权的形成与应用为载体,以创造财富与增加就业机会为目标的产业集群。具体划分为文化艺术类、影视传媒类、信息服务类、设计服务类等9个大类。为加快临安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根据《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文件规定,凡被认定为临安市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的,给予一定资金扶持,主要用于补贴基地内企业孵化、关键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交易推广等公共服务,以推动产业基地建设形成产业规模效应,带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p> <!--advertisement code begin--><!--advertisement code end--> <p>  临安市将每年认定一批文化创意龙头企业,对其中当年销售收入和净入库税金同比增幅在20%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加大重点项目扶持,每年确定若干重点项目给予扶持;鼓励企业创建品牌,首次获得国家、省、杭州市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知名商号(老字号)的文化创意企业,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同时,大力扶持国产原创动漫作品。每年在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临安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动漫游戏作品原创、产业基地建设以及对动漫游戏企业的资助、奖励、贴息。</p> <p>  在此基础上,《意见》还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将高新技术文化创意企业纳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畴,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软件企业的,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软件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所取得的收入,符合规定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后,按规定实行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