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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法保障学生体质健康 限制小学家庭作业
发布时间:201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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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法保障学生体质健康

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本报讯(记者 陈瑞昌)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并原则通过《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草案)》,该省人大常委会将在3月对这一政府议案进行审议。

  针对学生学习压力较大、学校体育活动开展不到位、膳食营养不合理等问题,《条例(草案)》对学生体育活动开展、营养监测和干预、睡眠时间保证、健康体检制度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条例(草案)》规定: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得超过7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得超过8小时。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计控制在一小时以内。

  《条例(草案)》规定:中小学校应当保障学生每天在校体育课、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每天上午安排一次不少于二十五分钟的课间体育活动。

  《条例(草案)》还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每年组织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学生健康体检的结果,学校应当及时统计分析,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