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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书生:中国式现代化与文化数字化
发布时间:2022-12-01
来源: 言之有范

2022年11月27日,“数实融合·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趋势”企业家论坛圆满结束。十余位重磅嘉宾深入探讨了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思路举措与实践探索。截止目前,本次论坛全网直播观看量达119.3万人次,嘉宾精彩观点频出,下文系根据中宣部文改办原副主任、一级巡视员高书生在论坛上的发言整理,现推送全文,以飨读者。

中国式现代化与文化数字化

党的二十大报告把文化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据统计,三万多字的报告全文中58次提到“文化”。在第二部分“开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中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到,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在第三部分“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中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强调了物质贫困不是社会主义,精神贫乏也不是社会主义,把从事精神文化生产部门的地位提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高度。同时,也对宣传文化领域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

如何在物质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特别是我们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背景下,使得精神文明或者是精神文化生产与物质文明和物质经济相协调?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也是宣传文化系统肩负的重要任务。面对这样新的要求和新的任务,在文化强国建设进程中,仍然存在供给和需求不平衡的问题。在供给上,总量不足和结构失衡并存。在需求上,在线消费、体验消费的需求呈现井喷式增长。在这种情况下,供给和需求不匹配的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新冠疫情三年来,数字化精神文化需求迅速增长,但供给不足的问题愈发明显。可以说,供给不足始终是供给和需求这对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在推动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中央的要求从供给侧来推动文化建设。

文化数字化生产力发展不充分不能拖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后腿。当前,数字经济是文化发建设和繁荣发展的文化的重要背景。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增长迅速,截至2021年数字经济规模已超过45万亿,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39.8%。其中,数字产业化占比18.3%,产业数字化占比81.7%。按照统计口径来看,数字产业化即信息通讯产业,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行业等。产业数字化是指传统产业应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产业增加和效率提升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互联网平台经济等融合性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16个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小类”实际上涉及到除了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休闲服务以外中的7个大类中。我们现在讲的文化新业态相当于数字经济规模当中的产业数字化。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65000家规模以上的文化企业调查,2021年上述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9064亿,其中文化新业态特征比较明显的16个小类实现营业收入3962亿,占比达到33.3%。同产业数字化在数字经济中占比81.7%相比,文化新业态占比显得很低,这也说明文化数字化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文化新业态等同于数字文化产业,因为其缺乏统计指标的依据。

文化数字化生产力发展不充分的原因,主要有四个“脱”。第一,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脱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繁荣的一体两翼,文化事业支撑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反哺文化事业。产业与事业的联系在于,今天的文化产品有可能成为明天的文化资源。同时,过去的文化资源可以变成今天文化产品的素材。在文化生产过程中,我们对于文化资源的需求可以说是“嗷嗷待哺”,但由于文化资源没有被转化为文化数据,不能成为文化生产的要素,所以产业和事业之间仍然缺少能够链接彼此的桥梁。第二,新兴体系和传统体系的脱钩。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新兴体系处于上升态势,但是以传统文化机构为代表的传统体系在数字时代呈现出消沉态势。实际上,新兴体系和传统体系之间能够形成优势互补。具体而言,新兴体系的优势是互动和关联,而缺口是内容公信度不高。新兴体系的优势恰恰传统体系的缺口,传统体系的缺口则是新兴体系的优势,但互联网时代仍然存在很多脱钩现象。第三,科技与文化的脱轨。近年来,文化新业态、文化新体验、产业新门类的快速发展体现了文化和科技融合程度的提高。科技能够从硬件(文化装备)和软件(支撑技术)两方面助力文化数字化进程,而在这方面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根据2021年规模以上各类别文化企业营业收入相关数据,其中内容创作生产占比最高,文化消费终端生产次之,但是文化装备生产营收仅有不到7000亿。由此可见,文化装备的发展对于文化产业整体发展的支撑作用不够。另一方面,面向文化的科技依然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两张皮”的现象仍比较严重。供给不足与消费过度并存。当前存在“粮草未备,兵马已动”的现象,即以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和虚拟现实设备为代表的装备发展快,但是数据跟不上,即不缺场景缺内容。第四,产业与文化脱离。文化产业的本源应该是文化,但当前仍然存在产业开发表层化、市场营销概念化的问题。我们拥有丰厚的文化资源积淀。例如,中国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用30年时间收集整理了中国民族民间文艺资源,但目前只限于出版了“十部文艺集成志书”,没未充分转化利用。而要实现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必须重视地域文化的数字化工程,让地方志、档案馆中富集的地域文化资源真正融入旅游体验的全过程。

党的二十大报告已经明确提出要实施要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并且把它作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举措。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文化是“大文化”概念,而非小文化,因此需从四个维度去看待。首先,“大文化”是涵盖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个方面的,不能有所偏颇。第二,文化是宣传文化全战线的概念,包括了宣传、网信、文旅、文物、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等等不同行业和不同领域。第三,文化是与经济、政治、社会相匹配的文化,而非过去的同科技教育卫生相并列。第四,文化是“四个自信”中文化自信的文化。二十大报告全文中仅有两处提到“数字化”,一处是教育,一处是文化。二十大报告中提到“战略”共61次,冠之于国家的战略共六处,其中就包括了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由此可见国家文化战略整个二十大报告中的地位之高。

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明确了“中华文化全景呈现,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中远期目标。为此,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内容。第一,要“换脑”,即明确相对于互联网触及消费,数字化撬动的是生产。第二,要“疏通”。通过开设“数据超市”买卖数据培育收入新的增长点。今年8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承建的“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上线试运行,文化机构通过买卖数据获得变现收入。第三,要“搭桥”。要打牢文化数字化“底座”,搭建国家文化专网,按照物理分布、逻辑关联的原则,通过接入国家文化专网搭建起数字化文化生产线,最终实现文化机构从传统走向现代、从数字化走向网络化和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