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发布2022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面向社会启动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四类项目的资助征集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5日。
2022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
根据“2022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项目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以下标准:戏曲、话剧项目250万元;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项目400万元;儿童剧项目120万元;杂技剧项目300万元;木偶剧项目100万元;皮影戏项目60万元;小剧场戏剧项目80万元;交响乐、民族管弦乐项目120万元;曲艺(长篇、中篇)项目50万元;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项目100万元。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项目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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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根据“2022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将资助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美术作品演出、展览和运用新媒体通过互联网开展的演播活动。不资助艺术工作者个人的作品演出展览演播、纪念活动和节庆赛事等。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在国(境)内实施的项目,可申请不高于项目总成本预算额度50%的匹配资助;在国(境)外实施的项目,可申请不高于项目总成本预算额度30%的匹配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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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根据“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和美术领域的艺术专业人才培训,舞台艺术和美术领域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和文艺评论人才培训。培训包括短期培训和中长期培训。项目设计要遵循高层次、小批量原则,体现灵活性、多样化特点,鼓励艺术经验的直接传授和在实践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围绕具体创作任务出作品、出人才。
对具备实施条件的资助项目,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50%作为启动经费;项目开班经中期监督合格后,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3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20%的资助资金。承担项目的机构或单位应适度控制培训规模,短期培训原则上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控制在30名以内,最多不能超过50名;中长期培训原则上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控制在20名以内,最多不能超过30名。要面向全国择优遴选培训对象,学员确定后应将名单及个人简历报送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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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
根据“2022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资助范围包括七类人才:戏剧、曲艺编剧人才;音乐作曲人才;舞蹈、舞剧编导人才;舞台艺术表演人才;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工艺美术创作人才;文艺评论人才。其中,新增“文艺评论人才”,要求申报文艺评论人才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主体撰写且公开发表的2至3篇评论文章和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基本思路。申请资助资金的额度不超过10万元。艺术基金对立项资助项目,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5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0%的资助资金。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创作采风、资料收集、材料购置和作品录音录像、包装运输、展览演出、结集出版等与创作有关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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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
申报材料应于2021年9月15日前通过网络提交,管理中心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项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管理中心自申请截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对申报项目的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受理并通知项目申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