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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分享 | “网红院长”的文化景观遗产建设八大观
发布时间:2019-04-28
来源: 言之有范

人类文化发展历尽沧桑,不断地作用于环境,而景观正是这种作用的产物,是人类在大地上的记忆。文化景观作为人类文明的产物,是记录和保存人类创造发展的珍贵见证物。但是,当前文化景观遗产面临着突出的城市建设冲击、自然灾害破坏等突出威胁,如何实现文化景观遗产保护与周边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协调发展,如何将保护目标与民众日常生活改善相结合,如何实现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走出中国特色的文化景观遗产保护之路,都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走进文化景观遗产的世界》中,作者从中国文化景观遗产资源特点与类别出发,对文化景观的保护进行了跨学科和时空的探索,带给我们启迪与哲思。


文化景观遗产五台山

作者与书籍简介

单霁翔,1954年生于北京,江苏江宁人。毕业于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师从两院院士吴良镛教授,获工学博士学位。1971年1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级)、故宫博物院院长。早在1980─1984年赴日本留学期间,他便开始从事关于历史性城市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研究工作。先后主持过圆明园遗址保护整治、北京皇城保护规划、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项目,取得了良好实施效果。出版专著《城市化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从“功能城市”走向“文化城市”》《留住城市文化的“根”与“魂”》《文化遗产•思行文丛》等十余部专著,并发表百余篇学术论文。2005年3月,获美国规划协会“规划事业杰出人物奖”。2014年9月22日,获文物保护专业内最高学术荣誉“福布斯奖”,成为首位获得此项国际文保界最高荣誉的华人。

管理者和研究者的双重身份,使得单霁翔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认识清晰深刻。本书在提出文化景观遗产的概念和保护理念的基础上,在对我国文化景观遗产的类别特征进行论述后,从文化景观的空间性和功能性出发,开创性地提出了“维护持续发展演变的城市类文化景观”“延续社区传统生活的民俗类文化景观”等八种“文化景观遗产建设观”,向国内展示和介绍了国际遗产保护的新视野,进而倡导从中国文化景观遗产资源特点出发进行创造性实践,对适合中国国情的保护理论和富有中国特色的文化景观遗产保护之路进行了探索。


文化景观遗产哈尼梯田

核心观点

本书分为五个部分,包括文化景观遗产的提出与定义、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的理论探索、文化景观遗产的类别与特征、文化景观遗产面临的挑战及保护文化景观遗产的若干途径。提出八种“文化景观遗产”建设的核心论点:一是维护持续发展演变的城市类文化景观;二是反映土地合理利用的乡村类文化景观;三是形成丰富审美意境的山水类文化景观;四是揭示人类文明成就的遗址类文化景观;五是营造独特精神体验的宗教类文化景观;六是延续社区传统生活的民俗类文化景观;七是记录社会变革发展的产业类文化景观;八是体现人类和平诉求的军事类文化景观。


全书思维导图

第一部分,作者从历史发展的维度分国内国际两个方向对文化景观遗产的相关概念进行梳理。首先,作者肯定了文化景观的形成与变化主要取决于人类活动。文化景观是特定时间内形成、具有区域基本特征、在自然与人文因素综合作用下形成的复合体。在此基础上,作者对东西方文化景观理念进行了横向的对比。我国关于自然地理与人文景观方面的研究具有悠久的历史,各个时代、各个区域关于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的记述丰富详实,而且包含了朴素的生态知识和难能可贵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西方社会则在17世纪才开始欣赏自然之美,并且把对于景观的辨别、描述和解释长期作为地理学的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在把握“文化”“景观”“人文景观”与“生态”“环境”“人居环境”两组要素与特征的基础之上,对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理论进行探索。从环境生态学与人居环境科学理论研究出发,着重探讨人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作者认为文化景观遗产区别于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的关键在于,文化景观遗产强调文化与自然的互动关系,人类与环境的相互影响,人类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和综合作用才是其价值的核心所在。因而,保护文化景观遗产必须注重保持相关地域的生活氛围和人文环境,关注与之相伴的生活群体,考虑其生存方式和生活态度,将其生活条件的改善作为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的目标之一,需将他们作为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的重要因素和积极力量予以考虑。

第三部分,围绕文化景观遗产的类别与特征展开论述,提出八种“文化景观遗产建设”的论点,是本书的核心观点所在。按照空间性和功能性进行划分,在空间形态方面,包括城市类文化景观、乡村类文化景观、山水类文化景观和遗址类文化景观;在功能性质方面,包括宗教类文化景观、民俗类文化景观、产业类文化景观和军事类文化景观。由此可见,文化景观遗产并非死气沉沉、静止不变的,极有可能是动态的、发展变化的、充满活力和具有生活气息的。不同类型的文化景观为世代人类文明所传承发展,对保持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作出独特贡献。

第四部分,主要介绍当前文化景观遗产所面临的挑战。第一,保护理念方面存在的差距,使文化景观遗产保护往往只集中于表象、物质的一面,而忽视贯穿其中的历史文脉和文化内涵;第二,盲目无序的开发建设同样对文化景观遗产的保护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并且这种“建设性破坏”已由城市蔓延至乡村;第三,文化景观遗产保护同样面临社会变迁方面的压力。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文化互动愈加频繁的当代,文化景观遗产地受到异质文化传播影响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增加,文化趋同现象加剧,进而诱发不少国家、民族和地区的“身份危机”和“文化安全”危机;第四,人类始终在征服自然、利用自然与受自然惩罚的矛盾中前行,随着人类活动的频繁,进一步加剧了文化景观遗产依托生态环境的脆弱性,使文化景观遗产面临严峻的生存环境的威胁。

第五部分,作者提出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的若干途径。提出在把握文化景观遗产保护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确立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的科学理念,跟进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的法规建设,深化文化景观遗产的专项保护,加强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的基础研究,以切实提高文化景观遗产的保护能力,形成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的有效机制,实现文化景观遗产保护方式的创新,推进我国文化景观遗产保护与利用取得新的突破。

思辨与启示

1

区分与辨别:

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VS文化景观遗产

1992年,世界遗产体系中增加了文化景观遗产,虽然其迅速成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热点,但是无论在文化景观遗产的性质判别和概念阐述,还是在保护理论和实践方法上,都缺乏清晰的概念界定。尤其是对于文化景观遗产是属于文化遗产类型,还是属于“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之外的另一种遗产类型”以及“文化景观遗产”与“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之间如何界定等基本问题上始终存在着分歧和争论,对文化景观遗产的研究与科学保护产生了不利影响。

对此,作者首先肯定文化景观遗产从本质意义上属于文化遗产。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要求在文化遗产价值及自然遗产价值方面均具备突出的普遍价值;而文化景观遗产则更加强调文化与自然的互动关系,人类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并不要求其单方面文化或自然价值分别达到世界文化遗产和世界自然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人类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和综合作用才是其价值的核心所在。文化景观遗产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依据,往往在于明确界定的地理文化区域方面的代表性以及体现这些区域基本的、鲜明的文化要素能力。由此可见,文化景观遗产与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无论在遗产的内涵方面还是在评估标准方面,均具有明显的区别。

诚如《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一条所表述的文化景观遗产是“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文化景观是特定时间内形成、具有区域基本特征、在自然与人文因素综合作用下形成的复合体。自然环境是文化景观遗产形成的基础和载体,人类活动是文化景观遗产形成与变化的关键。在我国由“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的时代背景下,对文化景观遗产保护也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不仅要保护其现有的状态,更要以一种负责任、可持续的方式来识别和管理这些文化景观遗产的动态演变过程,对子孙后代了解和欣赏这些文化景观遗产的能力不构成威胁。对此,必须摒弃“人是自然的主宰”这一观念,转变为与自然和谐相处,并与时俱进地开展研究,对文化景观遗产形成科学保护,才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与文化多样性的同时,提高文化景观遗产的综合价值。

2

冲突与融合:

城市化建设发展与文化景观遗产保护

当前,对于文化景观是重要的文化遗产资源的理念还未得到普遍赞同,导致城乡建设与经济发展不断对文化景观进行过度干预,使其原有的环境和风貌不断发生变化,原真性和整体性遭到极大破坏,城市化的建设与发展对文化景观遗产的保护构成巨大威胁。一些城市盲目追求城市化、现代化,不惜损毁千百年来独具特色的文化景观遗产,抛弃原有的建筑风格,脱离当地的传统习俗,将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并掩埋于钢筋混凝土森林之下,造成“千城一面”的窘境,丧失城市的真正魅力;还有一些历史性城市,忽视传统城市格局和历史风貌特色,在文化景观遗产保护区、缓冲区等地段,建造大体量建筑物、高层建筑群或大型市政交通设施,对文化景观遗产的连续性与和谐性造成严重破坏。

德国德累斯顿易北河谷文化景观是欧洲文化、科学和技术交融之地,是18—19世纪中欧发展最重要的证据。这一文化景观沿河谷纵深18km,由古老的牧场、宫殿、纪念碑及具有自然风光的别墅、花园组成,同时还拥有重要的工业遗产。但是易北河谷文化景观的保护却一波三折。其原因是德累斯顿市因城市发展的需要,拟在河谷两岸开阔地建造全长635米的“蓝色幻感”铁桥。建桥计划受到国际文化遗产领域的广泛关注,世界遗产委员会现场调查、监测后认为建桥将严重破坏易北河谷文化景观遗产的完整性。但是,当地政府在选择建桥和保留世界遗产称号面前,选择了前者,因而最终导致易北河谷于2009年6月从《世界遗产名录》中除名。

截至2018年7月,中国已有53项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在世界遗产名录国家排名第二位(意大利第一位54项)。中国拥有世界文化遗产36项、世界自然遗产13项、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4项、文化景观遗产5项(江西庐山、山西五台山、浙江西湖、云南哈尼梯田、广西花山岩画)。德国易北河谷被除名一事,再次警醒各国政府,世界文化遗产没有终身制。

寻找城市的特色之美、历史之美、生态之美和人性之美是现阶段我国城市建设不能忽视的重要课题。加强文化景观遗产保护对于传承城市文脉、保持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质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要大力促进城市规划建设与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相融合,将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纳入到城市的规划建设之中。对此,首先应当加强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护,保护城市的居住环境,呵护城市文化记忆;其次应当延续城市的文化脉络,维护现代社会文化多样性;再次应积极倡导政府在政策导向、法律体系、技术保障与资金筹措、资源整合方面给予支持引导;最后应动员广大民众参与文化景观遗产保护,民众是文化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保护的重要力量,应将保护目标与民众的日常生活改善相结合,实现文化景观遗产的可持续保护。

结语

本书最大的价值在于对千姿百态的文化景观进行分类,探索不同文化景观形成发展规律的共同性和差异性,并对它们进行分析与预测,从而对文化景观遗产保护提供依据。文化景观遗产是区域独有的文化特色、精神特质、性质特征、区位特点的综合反映,蕴藏着一个国家、民族、社会、城市共同生活人群的珍贵“集体记忆”,决不能为了获得局部的、暂时的利益,而破坏文化景观遗产的生态环境,割裂文化景观区域内的人文联系与文脉,使不可再生的文化景观遗产被破坏乃至消失。面对神州大地上丰富多彩的文化景观,我们只有对适合我国国情的保护理论体系进行不断探索,才能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景观遗产保护实践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