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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全景:红利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发布时间:2018-04-17
来源: 言之有范

2018年4月12日,《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和就业白皮书(2018年)》在北京发布,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对此进行详细解读。据悉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已步入黄金期;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总量达到27.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2.9%;数字经济拉动就业作用显着,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就业人数达到1.71亿人,占当年总就业人数的比重达到22.1%;我国数字技术创新取得跨越式进步。

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提高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政府治理模式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数字经济包括两大部分:一是信息通信产业部分,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电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行业等;二是数字经济融合部分,即传统产业由于应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生产数量和生产效率提升,其新增产出构成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1、数字经济高速发展,是带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

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总量达到27.2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超过20.3%,显著高于当年GDP增速,占GDP比重达到32.9%,同比提升2.6个百分点。


图1 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及占比

2、数字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2017年,信息通信产业规模为6.2万亿元,占GDP比重为7.4%;数字经济融合部分规模为21万亿元,融合部分占数字经济比重为77.4%。


图2 我国数字经济构成及增长

3、各省市发展自东向西梯次分布。

2017年排名前十五位的省市分别为广东、江苏、山东、浙江、上海、北京、湖北、福建、河南、四川、河北、湖南、天津、安徽、辽宁。


图3 我国分省市数字经济规模

数字经济增速方面,2017年排名前十五位的省市分别为贵州、江西、广西、四川、陕西、山西、新疆、安徽、宁夏、江苏、福建、河北、河南、广东、云南。

表1 2017年分省数字经济增速排名(前十五位)

信息通信产业部分,2017年规模排名前十五位的省市分别是广东、江苏、浙江、北京、山东、上海、四川、福建、河南、湖北、重庆、安徽、天津、辽宁和陕西。


图4 2017年各省信息通信产业部分规模及占比(前十五位)

数字经济融合部分,2017年规模排名前十五位的省市分别是广东、山东、江苏、浙江、上海、湖北、北京、福建、河南、河北、四川、湖南、辽宁、天津和安徽。


图5 2017年各省市数字经济融合部分规模及占比(前十五位)

4、重点区域引领带动作用明显

长江经济带地区,按照地理区位,可分为上游地区(四川、重庆、贵州、云南)、中游地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下游地区(上海、江苏、浙江)等三个区域。测算结果表明,总量方面,2017年长江经济带地区数字经济规模达到12.2万亿元,三个区域总量规模从高到低分别为下游地区、上游地区和中游地区,数字经济总量分别为65718亿元、32381亿元和23817亿元。占比方面,2017年长江经济带地区数字经济占GDP比重为32.6%,三个区域数字经济占本区域GDP比重从高到低依次为下游地区39.2%、上游地区27.5%、中游地区27.1%。增速方面,2017年长江经济带数字经济同比增长21.6%,三个区域数字经济同比增速从高到低分别为上游地区24.6%、中游地区22.2%和下游地区20.2%。

京津冀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2017年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0305亿元,占该地区GDP比重为36.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8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7.4%,显著高于本地区GDP增速。

东北老工业基地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2017年数字经济总量达到14393亿元,占本地区GDP比重26.0%,低于全国6.9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2.7%。

珠三角地区(包括广东),2017年数字经济总量达到36648亿元,占GDP比重为40.8%,是我国数字经济最为发达的重点区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9个百分点,同比增速高达21.7%。

西北地区(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017年数字经济总量为10762亿元,占本地区GDP比重为23.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8个百分点。


图6 2017年重点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情况

5、数字经济成为拉动我国就业增长的重要动力。

初步测算表明,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就业人数达到1.71亿人,占当年总就业人数的比重已达到22.1%,同比提升2.5个百分点。其中,信息通信产业部分就业人数2017年达到1175万人,同比增长11.0%,数字经济融合部分就业人数达到1.6亿人,同比增长13.1%,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已成为我国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


图7 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就业人数

6、数字经济发展既推动就业升级,也带来新增就业。

初步计量结果显示,数字经济每100就业人口,72个为升级原有就业,28个为新增就业岗位。数字经济新增就业作用正在不断加强。2012年,数字经济新增就业人数为215万人,占当年新增就业的17.0%。2016年,数字经济新增就业人数为467万人,占当年新增就业的35.9%。2017年,数字经济新增就业人数为552万人,占当年新增就业的40.9%。


图8 数字经济与就业的关系

7、数字经济就业吸纳能力自东向西梯次分布。

2017年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占各省市总就业比重排名前七位分别是上海、北京、天津、福建、浙江、山东、广东等东部省市,比重均在29%以上。湖北、辽宁、重庆、江苏、河北、江西、四川、广西、安徽位居第八到第十六位,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占各省市总就业比重均在21%-29%之间。


图9 2017年各省市数字经济吸纳就业规模(前十五位)

表2 2017年各省市数字经济吸纳就业增速排名(前十五位)

8、第三产业数字经济发展是吸纳就业的主要力量。

未来,第二产业数字经济发展吸纳就业的潜力巨大。2017年约有1619万人从事第一产业数字化转型方面的工作,占第一产业总就业人数的7.8%。从事第二产业数字化转型的人数为5054万人,占第二产业总就业人数的22.4%,第二产业数字化转型吸纳劳动力的潜力尚未充分挖掘。而第三产业数字化转型吸纳的劳动力约为12016万人,占第三产业总就业人数的34.3%,成为当前数字经济吸纳就业的主动力。


图10 三次产业数字经济吸纳就业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