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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活动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17-07-25

注意啦,注意啦,2017“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活动全面启动!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牢固树立“交互式”普法理念,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创意在普法中的作用,杭州市普法办、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文创办、杭州文广集团联合举办2017“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活动。

大赛以“点亮普法创意,讲好法治故事”为主题,征集阶段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评审结束后,获奖作品将择优在网站、两微一端、电视台等媒体和大型普法活动中展播宣传。

作品题材及内容:

按照“七五”普法要求,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社会广泛传播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办事用法、遇事找法等法治观念。重点可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民法总则等。

参赛对象:

不限

参赛作品要求:

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包括平面作品、视(音)频作品和互联网作品等,参赛者须在杭州普法网、创意天堂网或新动网下载并填写参赛表格。

平面类

平面作品规格均为A3(约42×30CM)。作品原件及参赛作品登记表各一份刻录至光盘,*.tif和*.jpg存储格式均需,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并与参赛表中的名称保持一致。平面作品须严格按规定尺寸报送,不符合规定的作品将不准参加评选。

视频类

视频类作品需录制在DVD光盘上、存储格式为MPEG4。每件作品须刻录一张光盘,公益广告单片时长不超过60秒(动画、微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宣传片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10分钟),前留5秒钟,光盘盒基上须顺序注明作者(或参赛单位)、作品名称,每件作品填写一张参赛作品登记表。

互联网类

图片类:以JPG/GIF格式提交,作品原件及参赛作品登记表各一份刻录至光盘,光盘上须按顺序注明作者(或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

H5等:提交网络链接地址或者二维码,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需保证所提交的链接在2017年9月30日至大赛评审期内可访问。作品文档及参赛作品登记表各一份刻录至光盘,光盘上须按顺序注明作者(或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

投稿方式:

平面、视频:

作品邮寄至: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近江时代大厦B座13楼杭州移动电视,联系人:宋洁,电话:85081278。邮编:310016。电子邮箱:songjie@hzmotv.com。

互联网类:

作品提交至电子邮箱:songjie@hzmotv.com。

作品评选标准:

(1)法治主题鲜明,内涵表达生动;

(2)构思新颖、有创意;

(3)主题内容易认易记、感染力强;

(4)元素、色彩等构成协调,综合艺术效果好。

(5)评分标准:原创性20%,感染性20%,艺术性20%,实效性20%,时事性20%。

特别说明:

(1)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公序良俗,与此相违背者,评委会有权取消相关作品评奖资格。因参赛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而造成的纠纷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参展作品必须具备完整的著作权,如发现有抄袭或著作权存在问题,将取消获奖资格,由署名本人或机构负全部法律责任。授奖后发现有侵权行为的,由承办方追回奖金与证书,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并在相关媒体中进行曝光。

(3)参赛作品、文件将不再退还,参赛者请自留底稿。

(4)参赛者提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主办方将其作品进行网上公示并接受评选投票。主办方有权利将参赛作品用作展示、出版等用途并无须支付参赛者任何形式的报酬。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

(6)本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奖项设置及评选方式:

(一)奖项设置

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10名,其中一等奖奖金5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优胜奖奖金500元。

(二)评选方式

①对报送的作品,主办方将组织专家,从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

②通过初评的作品,将于复评前在杭州普法网、创意天堂网、新动网等网站以及相关的微博、微信集中展播,并请网友通过“杭州司法”和“杭州移动电视”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投票情况在定评时作为重要参考)。③专家评委组根据入围者的作品水平,并结合线上投票情况综合评定各奖项。

信息发布:

杭州普法网、创意天堂网、新动网等网站,以及“杭州司法”、“杭州移动电视”微信公众号是本次活动的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将实时发布活动进程及相关情况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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