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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行业 四大方向!数字文化产业未来这样走
发布时间:2017-05-17
来源: 创意天堂

    从现实到虚拟,从画漫画到运营漫画,从展板图片到智慧系统……

    在数字计划的催化下,传统文化产业产生了一系列“化学反应”,数字文化产业应运而生。日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发展数字创意产业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扩大国内消费的部署,文化部起草并发布了《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内容是什么?其中有什么亮点呢?小编为您做疏理。

    PART 1亮点

    一首次明确发展内涵与核心内容

    《意见》首次明确了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内涵与核心内容,开篇指出了数字文化产业的定义,即“以文化创意内容为核心,依托数字技术进行创作、生产、传播和服务,呈现技术更迭快,生产数字化,传播网络化,消费个性化等特点,有利于培育新供给,促进新消费”。适时为产业发展理清方向。

    此外,对于发展目标,《意见》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数字文化消费更加活跃,成为扩大文化消费的主力军,到2020年,形成导向正确、技术先进、消费活跃、效益良好的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在数字文化产业领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

    二强调创新驱动,优化供给

    《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标题就可以看出《意见》对创新的看中,“创新驱动,优化供给”被列为原则之一。在意见全篇中,从培育发展新的动力、构建新的产业体系和产业发展的模式三个层次强调创新的力量。

第一,产业发展动力新。《意见》多次强调数字技术研发,数字文化消费,原创力量的激活。这正是驱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原动力,促使产业发展形成自下而上、上下联动的推动力。

第二,产业发展层次新。《意见》注重数字文化产品服务应用、商业模式创新、多业态融合等产业发展高层次,构筑产业高新结构体系。

第三,产业发展模式新。数字文化产业创新生态体系以生物学的视角布局产业发展,以共生集聚,自组织良循环的系统发展指导产业发展,探索出新模式。

    三政策保障,激发活力

    1 落实相关财税金融政策。

    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同时带动社会资本投入。

    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文化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政策。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加大直接融资力度,支持设立数字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各类型相关股权投资基金。

    建立投融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推进投贷联动。

    做好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目录》的落实工作,支持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2 强化创新服务和人才支撑。

    引导数字文化产业创新中心建设。

    评定一批数字文化方向的文化部重点实验室。

    系统性开展数字文化产业理论研究和创新实践,支持一批数字文化领域重大课题和创新项目。

    支持数字文化产业智库建设。

    加强数字文化产业统计,及时准确反映行业发展动态。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展人才实训和交流。

    3 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

    对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既要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又要进行审慎有效监管。

    建立适应互联网传播和用户创造内容趋势的内容监管机制。

    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改善行业管理规制,建设企业信用监管体系。

    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简化审批程序,保障和促进创业创新。

    PART 2 重点布局五大行业

    一动漫产业

    发挥好动漫独特的艺术魅力和传播优势,创作生产优质动漫产品。

    坚持品牌化发展战略,促进动漫“全产业链”和“全年龄段”发展。

    创新表现形式,发展基于互联网和移动智能终端的动漫传播运营,积极开拓动漫表情等动漫新业态。

    引导促进动漫会展发展,活跃动漫及衍生产品消费。

    促进动漫与文学、游戏、影视、音乐等内容形式交叉融合,发展动漫品牌授权和形象营销,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二游戏产业

    建立评价奖惩体系,扶持传递正能量、宣传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游戏品牌。

    改善游戏产品同质化、低俗化现象,培育国产原创游戏品牌产品、团队和企业。

    协调发展游戏产业各个门类,引导和鼓励开发具有教育、益智功能,适合多年龄段参加的网络游戏、电子游戏、家庭主机游戏;促进电竞赛事、电竞直播等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

    三网络文化产业

    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推动优秀文化产品网络传播。

    鼓励生产传播健康向上的优秀网络原创作品,提高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网络表演、网络剧(节)目等网络文化产品的原创能力和文化品位。

    利用社交平台与用户开展线上线下交流,提升消费体验。

    保护激励原创,促进网络文化产业链相关环节的融合与沟通,研究建立规范合理的分成模式。

    深入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开拓线下体验服务新领域。

    四数字文化装备产业 

    适应沉浸体验、智能交互、软硬件结合等发展趋势,推动数字文化装备产业发展,加强标准、内容和技术装备的协同创新。

    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新型文化消费的可穿戴设备、智能硬件、沉浸式体验平台、应用软件及辅助工具,加强以产品为基础的商业模式创新。

    研发智能化舞台演艺设备和高端音视频产品,提升艺术展演效果,满足高端消费需求。支持文物和艺术品展陈、保护、修复设备产业化及应用示范。

    五数字艺术展示产业

    积极发展以数字技术为手段,以光学、电子等新兴媒介为表现形式,贴近群众生活和市场需求的数字艺术展示产业,以数字艺术手段传承中华美学精神。

    发挥数字艺术高互动性、高应用性、高融合性的特点,拓展数字艺术展示应用范围和市场空间。

    推动数字艺术展示与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公共艺术相结合,与智慧旅游、城市综合体、特色小(城)镇相结合,打造数字艺术展示品牌活动,发挥数字艺术展示在拉动地方消费、提升地区形象、提高文化品位等方面的作用。

    鼓励文化文物单位运用馆藏文化资源,开发数字艺术展示项目。

    PART 3 四大引导方向

    一优化数字文化产业供给结构。

    加强数字文化产业原创能力建设,鼓励全民创意、创作联动等新方式。

    发挥高新技术对内容创作、产品开发、模式创新的支撑作用,提高产品品质、丰富表现形式。

    深化“互联网+”,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有效对接。提高不同内容形式之间的融合程度和转换效率,适应互联网和各种智能终端传播特点,创作生产优质、多样、个性的数字文化内容产品。

    探索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精准化营销、协作化创新、网络化共享等新型商业模式和文化业态。

    大力推动演艺娱乐、艺术品、文化旅游、文化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二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

    实施数字内容创新发展工程,鼓励对艺术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

    依托地方特色文化,开发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数字文化产品。

    加强现代设计与传统工艺对接,促进融合创新。

    依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开发数字文化产品,提高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等文化场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创新交互体验应用。三推进数字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推进数字文化产业与先进制造业、消费品工业融合发展,与信息业、旅游业、广告业、商贸流通业等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强化文化对信息产业的内容支撑、创意提升和价值挖掘作用,提升用户体验。

    推动数字文化在电子商务、社交网络的应用,与虚拟现实购物、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营销新模式相结合。

    提升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服务设计的文化内涵和数字化水平,促进虚拟旅游展示等新模式创新发展。

    推动数字文化在农业、教育、健康等其他领域的集成应用和融合发展,通过“文化+”提高相关产业的文化内涵、创意水平和附加价值。

    推动数字文化产业纳入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四扩大和引导数字文化消费需求。

    把握知识产权环境改善、用户付费习惯养成、网络支付手段普及的有利机遇,充分挖掘消费潜力和市场价值。

    创新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等数字文化内容产品付费模式,将广泛用户基础转化为有效消费需求。

    支持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数字媒体等新兴数字文化消费品发展,加强质量与品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