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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阅读”有望写进法律
发布时间:2016-02-19
来源: 杭州日报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根据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起草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了一系列鼓励阅读的措施,并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这意味着,我国将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来推动全民阅读。作为“书香城市”的杭州准备好了吗?

一个众人瞩目的条例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阅读率令人担忧。

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提交提案,建议把全民阅读上升为国家战略。葛剑雄、王明明、白岩松、陈建功、何建明等115名在社会上有重要影响的委员均在提案上签名。此事引起了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时隔三年,一个相对完善的征求意见稿出现在公众面前。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促进全民阅读,应当遵循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公民参加全民阅读活动的权利。重点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低收入家庭儿童、福利院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基本阅读需求。各级政府应建立全民阅读需求征询制度和服务评价制度。国家建立全国全民阅读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统筹各部门、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和各种社会力量的协调合作,共同促进全民阅读。

“全民阅读”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条例一旦通过,杭州书香会更浓

杭州人的学习和阅读的热情,有目共睹。

自2007年以来,杭州共举办九届西湖读书节,每届读书节历时数月,组织活动数百项,参与人数百万人次。另外,据中国移动手机阅读基地数据统计,杭州在中国移动手机阅读的用户达306万,位列全国各城市第二位。

早在去年,杭州已将《杭州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列入立法调研项目,旨在加快构筑起一个以终身教育体系、终身学习服务体系为两大支柱,以创新市民学习活动为载体的学习型社会。

作为书香城市,杭州的阅读率在全国城市中居于前列,而在公共图书服务方面,更是处于领先地位。

杭州拥有着几乎是中国分类最完备的各种图书馆,在全国开创性地建立以杭图为中心馆,区、县(市)馆为总馆,乡镇(街道)馆为分馆,村(社区)图书馆为亚分馆的公共图书服务网络,让阅读服务触手可及。

去年,杭州公共图书馆信息资源覆盖了全市中小学。

就在前几天,《人民日报》报道了杭州“你阅读,我买单”的做法,通过这一做法,杭州图书馆将图书采购的权力交到了读者手中……

这些做法,与《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完全吻合。

“如果这个条例通过,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来推动全民阅读,无疑会更加有力地推动杭州的学习型城市建设。”杭州市文广新局副局长张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