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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企业,2021年度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2-04-18
来源: 创意天堂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20〕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杭州高新区(滨江)2021年度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申报对象及内容

1、设立或引进三年内企业补助类政策申报

01

政策期前两年企业

● 申报对象: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设立或区外迁入的区内文创企业,其中申请房租补贴的企业需已完成备案(以下称“备案文创企业”),申请其他补助类条款需在申报房租补贴后2021年当年度两税财政对区贡献净值为正值;

● 申报内容:政策期前两年企业房租补贴;如申报房租补贴后(或放弃房租补贴申报),当年度(2021年)两税财政对区贡献净值为正值,可以此为上限申报媒体播出补助、数字出版补助、产品销售补助、参展补助等补助类条款(详见附件1)

02

政策期第三年企业

● 申报对象: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设立或区外迁入,未享受2018年度补助,且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累计两税财政对区贡献净值为正值的区内文创企业,其中申请房租补贴的企业需为备案文创企业;

● 申报内容:以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累计两税财政对区贡献净值为限,申报政策期第三年房租补贴;如申报房租补贴后(或放弃房租补贴申报),当年度(2021年)两税财政对区贡献净值为正值,可以此为上限申报媒体播出补助、数字出版补助、产品销售补助、参展补助等补助类条款(详见附件1)

2、设立或引进三年以上企业补助类政策申报

申报对象原则上为2018年6月30日(含)前设立或区外迁入的区内文创企业,其中申请房租补贴的企业需为备案文创企业:

01

2021年度成长型文创企业

● 申报对象:2020、2021年度营业收入均超过1000万元(含)且同比增长不低于25%的区内文创企业,或2021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含)且同比增长不低于15%的区内文创企业,或2021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含)且当年正增长的区内上市后备企业;

● 申报内容:成长型文创企业房租补贴及相关扶持(详见附件1)

02

2021年度重点骨干文创企业

● 申报对象:2021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亿元(含)或2021年度税收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区内文创企业;

● 申报内容:重点骨干文创企业房租补贴及相关扶持(详见附件1)

3、电竞产业相关补贴、补助政策申报

● 申报对象:拥有已入驻我区的电竞一线俱乐部并已设立或迁入我区的独立主体企业、2021年度在我区承办国际电竞职业大赛(总奖金额1000万元)、顶级全国电竞职业大赛(总奖金额300万元)、次级全国电竞职业大赛(总奖金额100万元)的区内文创企业。

● 申报内容:运营经费资助、承办赛事经费补助等条款(详见附件1)

4、网络作家版权交易(授权)补助政策申报

● 申报对象:由签约入驻“中国网络作家村”的网络作家创办,且注册在滨江区的作家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

● 申报内容:版权交易(授权)补助等(详见附件1),仅限申报2021年度内发生,且之前未申报过补助的版权交易(授权)项目。

5、2021年度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奖励政策申报

● 申报对象:2021年新认定为国家、浙江省、杭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或同等荣誉)的运营机构。

● 申报内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奖励等(详见附件1)

6、其他奖励类政策申报

● 申报对象:符合相关奖励申报要求的区内企业、电竞俱乐部、园区(楼宇)。

● 申报内容:文创精品佳作、文创品牌活动、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等奖励类项目(详见附件1)

申报所需资料

(一)基础(共性)材料

1、《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

2、《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企业发展情况表》(详见附件3)

3、《企业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4)

4、有效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加盖公章)。

(二)各申报内容需提供的其他个性化材料(详见附件5)

※其他个性化材料不要忘记哦※

申报注意事项

1、本期申报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所有纸质版申报材料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照清单顺序成套装订。纸质版材料初审通过后,区文创发展中心将通知相关企业完成线上申报程序,最终申报审核结果以线上流程为准。

2、纸质版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此次资金申报逾期不再受理,请符合条件企业尽快递交申报材料。

3、入驻白马湖生态创意城企业所有政策申报材料均报送至创意城管委会,由创意城管委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区财政局会审后,按《关于区产业扶持资金决策流程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后,予以正式发文并兑现拨付;

其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区文创发展中心,由区文创发展中心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区财政局会审后,按《关于区产业扶持资金决策流程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后,予以正式发文并兑现拨付。

4、申报材料受理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

入驻白马湖生态创意城企业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长江路168号旅游游客中心;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777021。

其他区内企业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江南大道100号滨江区政府主楼2楼1216室;

联系人:段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81185810、87859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