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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再添“国字号”平台!浙江首个国家级视听创新创业基地正式揭牌
发布时间:2021-05-14
来源: 创意天堂

5月13日,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的艺创小镇,多了一个新名字——中国(之江)视听创新创业基地。据悉,该基地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授牌设立,是我省首个国家级视听相关产业基地。

授牌现场,基地发布了10条“高含金量”的产业政策:鼓励视听人才创新创业,对新设立、新引进的视听企业进行资金、人才、安居方面的补助政策,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同时,中国日报社21世纪教育传媒项目、新片场影业杭州总部、遥望网络直播人才孵化中心3个优质项目与基地签约,为基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头活力。

冠上“国字号”,基地吸引来了更多高水平视听行业资源。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在基地设立中国网络视听(之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致力于支持基地建设和发展,加强视听人才培养,助力视听产业企业的投资孵化,推动网络和传统媒体的融合发展。

不仅如此,浙江省音乐产业发展联盟也正式在此落地,未来主要致力于推动音乐产业发展、搭建合作平台、促进行业交流,进一步整合全省音乐文化产业资源,促进行业协同发展,为浙江文化产业发展赋能。

“自去年12月基地获得国家广电总局批复同意设立以来,已经累计投入固定资产8.2亿元,进一步提升基地视听产业平台及配套设施,完善基地产业集聚区、研创教学区、视听交流区、生活服务区四大功能区域建设,新引进292家视听相关企业,其中头部企业20余家,像今天签约落户的新片场影业,就是业内较有实力的企业代表。”艺创小镇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未来,这个“国字号”基地将致力于鼓励视听企业创新创业,进一步补齐视听艺术产业链,推动视听产业企业集聚发展,努力创造长三角视听产业新的增长极。

国家级视听产业创业基地为什么花落艺创小镇?

艺创小镇位于我省全面推进文化浙江建设、构建全省万亿级文化产业航母的重点平台——之江文化产业带上,依托中国美术学院、浙江音乐学院产教资源,重点布局建设文化创意园和以艺术创意为特色的国家大学科技园、文化创意艺术街区。

小镇聚集了视听产业相关企业1200余家,拥有网络影视剧审查中心、虚拟数字摄影棚,开发虚拟摄影全景资产、数字声音和音乐库,开放跨媒体、3D音画、音乐工程等30个重点实验室,形成了覆盖项目设计、拍摄、制作、展映、审片等“一条龙”服务的产业生态链,周边国美影业产业园、浙音国际音乐产业园、浙江电影学院、横店之江影视中心等项目有序推进,聚力构建之江地区视听创业摇篮,艺术创新高地。

了解更多:“黄金十条”发布

随着“中国(之江)视听创新创业基地”在艺创小镇落户,西湖区同步发布“黄金十条”基地产业政策,为影视企业提供更有利的政策保障,为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政策支持。

01

鼓励视听企业落户基地发展

对新设立、新引进的视听企业,以区财政贡献为限,5年内“三免两减半”,即前3年全额资助,后2年减半资助。

对新引进的500强企业,或实到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项目,给予最高300万补助。

02

支持视听企业上市挂牌

对A股拟上市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奖励。

对港交所或境外上市,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给予300万奖励。

上市公司迁入,给予500万奖励。

03

鼓励视听人才创新创业

利用自主核心技术的视听人才项目,入选“西湖英才计划”后,给予最高1000万创业启动资金;经基地申报入选的国家、省、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最高 420万、300万、160万安家补助。

对视听人才设立的优质项目,3年内给予最高300平方米房租全免。

对视听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给予相应生活补助。每家企业补助名额最高10人。

领军人才每月租房补贴2500元,最高可领5年;高新创业人才每月租房补贴1500元,最高1年。

04

视听企业上映及获奖相关奖励

对第一出品方制作,且在国内主要视频网站上线播出的节目,分账金额达到200万以上,给予最高30万奖励。

获得国际、国家、省级重大奖项的原创作品,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奖励,每家企业年度最高奖励30万。

05

支持视听企业股权融资

对融资累计达1000万、3000万、5000万、1亿、3亿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20万、25万、30万、35万补助。

06

支持视听企业

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100万、50万、20万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企业研究院,分别给予150万、100万奖励。

高校、科研院所对基地内视听企业开放科技创新资源,将其纳入创新券使用范围,每年最高50万使用额度。

07

鼓励举办重大视听产业活动

对举办视听产业类活动的企业,按照国家、省、市类别,分别给予最高50万、30万、10万补助。

08

加快数字出版产业发展

对企业公开出版发行的原创文学作品,发行量在5万册以上的,每部作品给予5万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万。

原创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影视、动漫、游戏等,并公开发行、播映的,每部给予10万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

对网络作家在基地内设立的工作室或文化创意企业,给予3年版权收入补助。

09

支持视听企业创新发展奖励

对首次认定的视听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60万奖励;对迁入的视听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奖励。

对视听类先进工业智造业小微企业首次上规,给予10万奖励,对上规后连续三年在规企业再给予20万奖励。

10

附则

本政策适用于在基地内注册的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制作、视听数字内容服务等视听企业,有效期5年。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美丽西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