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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 演出市场乱象丛生,是时候应该治理了!
发布时间:2019-12-20
来源: 言之有范

近年来,我国演艺市场发展得如火如荼,旅游演艺、脱口秀、相声、小品、嘻哈、话剧等各种小众文化因势利导扶摇而上,但飞速扩张的同时也频频出现内容雷同、包袱低俗、精品缺乏、监管缺位等问题。2019年12月5日,文旅部起草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演出市场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重点加强对脱口秀、相声、先锋话剧、实验话剧等语言类节目的审核与监管,一时激起千层浪花,给浮躁的演艺市场泼了一盆冷水。

一、张云雷道歉事件:演出市场的乱象缩影

张云雷又道歉了!12月3日,张云雷在微博中第二次道歉。

此前,因在演出中调侃京剧大师张火丁、李世济、梅葆玖,且用词狂妄轻佻,张云雷被人民日报、新华社、环球时报等主流媒体和网友们纷纷谴责。然而,距离他的上一次道歉仅不到一年时间。

一年时间,两次道歉。本质上都是因为同样的错误——演出内容设计不当,其背后暴露出的是艺人自身艺德建设与监管的多方面问题。当然不仅是张云雷,近年来,伴随着相声、脱口秀、说唱、音乐节等表演类型和形式逐渐被更多观众熟知和喜爱同时,一系列市场乱象也正在悄然兴起。

2019年4月,以“全能女神”著称的韩雪在自己主演的音乐剧《白夜行》中,用录音代替整场的真唱,激起观众愤怒,直指韩雪对剧目演出的不尊重、不合规行为。

5月25日,蔡依林在北京参加麦田音乐节演出过程当中,遭遇激光笔照射眼睛的伤害,反映出演出现场安全保障等管理工作还有诸多漏洞。

从票务市场来看,炒作天价票、兜售黄牛票等市场痼疾尚未得到有效整治。今年11月,《陈情令》南京古风音乐会原本是800-2000的票价,却在开票后出现近15万元一张的黄牛票……

以上,都只是演出市场乱象的冰山一角。它不仅严重扰乱了演出行业的正常秩序,更充分反映出当前演出内容审核的重要性和演员艺德建设的紧迫。

因此,为了规范演出市场,文旅部近日起草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演出市场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以期从政策源头发力治理,推动演艺市场的高质量发展。相信它的出台不仅及时必要,而且符合各方的期待。

二、呼之欲出:高效合理的监管体系何时建立?

演出市场的蛋糕有多大?

根据中国演出市场协会公布的《2018年中国演出市场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演出市场总体经济规模已经达到514.11亿。与此同时,近五年演出市场规模持续上涨,每年的增速达到3%-5%。伴随民众对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将进一步从需求端正向对演出市场产生促进作用。从演出形式上来看,话剧、音乐剧、音乐节等多种形式蓬勃发展,并从北上广深等超一线城市延伸到二三线城市,成为拉动地区文化消费的重要抓手。

然而,文化市场的成熟,离不开建立健全高效合理的监管体系。演出市场作为文化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监管工作责任主要归属于各省市地区的文旅厅(局)。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演出市场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式出台前,我国演出市场监管主要依靠的法规依据是2005年颁布、2016年第三次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2009年施行、2017年12月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这两份文件均以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指导方针。经过2016、2017年的修改,着重减少行政许可和执法层次,并随市场变化对条例适当进行调整。然而市场瞬息万变,技术、理念地变革正在深刻的作用于每个行业,演出市场也不断涌现出新的业态和新的节目形式、演出类型。正是因为如此,管什么和如何管的问题更考验相关部门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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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内容审核

政府部门应该管什么?首先是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市场主体包括文艺表演团队和演员、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三大主体,强化三方责任,各司其职。对文艺表演团队和演员而言,主要包括创作优秀作品与加强艺德建设两个方面。对演出经纪机构而言,要求演出全流程把控负责。对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而言,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其次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引导市场健康发展。将票务市场已经存在甚至形成了灰色产业链的炒作、黄牛倒卖等不合法行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演出网络直播等新业态采取包容审慎的态度,在鼓励新技术运用、新业态涌现的同时,坚守内容底线不容触碰的原则。

在《征求意见稿》中,多次提到演出内容的审核监管,严格划内容红线。张云雷道歉事件频发的背后,凸显了对管理部门内容审核的薄弱。因此在《征求意见稿》中着重对内容审核的要求严格,提出建立内容审核专家咨询制度,坚持文艺以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指导方针,把握不同演出形式的演出活动导向正确、内容健康。

例如对音乐节庆类演出活动,重点对电音类、说唱类节目进行审核把关;对沉浸式演出活动,加强全流程审核,防止出现封建迷信、血腥恐怖等内容;对小剧场演出活动,加强语言类节目的内容审核;对虚拟形象类演出,对现场演示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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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在明确管什么的问题之后,需要着重解决如何管的问题。政府监管的目标是维护演出市场秩序,在不触碰行业规范的前提下,鼓励、促进演出市场的繁荣发展,从而带动文化市场的繁荣。

首先《征求意见稿》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减少审批流程。为演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的市场准入服务,是我国演出市场走向成熟的重要一步。摒弃复杂无效的流程,为企业减轻负担,充分激发主体活力。

其次,此次《征求意见稿》亮点之一在于提出降低外资准入门槛。一直以来,我国演出市场遵循2016年第三次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外国投资者不能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经营的文艺表演团体,不能设立外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为外资进入中国演出市场划出界限。而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允许在自贸区设立中方控股的合资文艺表演团体,允许在全国范围设立外商独资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贯彻落实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有关规定,也是对《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落实举措。

最后,《征求意见稿》重视政府间各部门、以及政府与行业协会等多主体协同监管,共同维护演出市场秩序,遏制市场乱象,引导市场发展。一方面有利于政府各部门提高管理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优化单一政府直接管理带来的管理不力或过当的行为,通过主体多元化的方式弥补政府监管短板,从管理走向治理模式,真正推动演出行业高质量发展。

结语

演出市场的各种乱象充分说明了当前我国演出行业市场化程度不高,行业监管体系不完善,政策制定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等问题。尽管《征求意见稿》离最终颁布还有一定距离,但我们希望等待的时间短一点,演出市场的正本清源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