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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周 | 繁荣群众文艺须脚踏实地
发布时间:2017-05-15
来源: 言之有范

在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指引下,我国文艺事业蓬勃发展。2015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文艺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目标任务,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勾勒出了清晰可行的路线图、任务表。近日,文化部正式发布了《“十三五”时期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三五”时期我国群众文艺的发展进行了部署,这是我国群众文艺领域的首部专项规划,具有创新性与开拓性意义。

繁荣群众文艺非一朝一夕之事,任重而道远,《规划》的出台仅仅是一个起点,一个开始。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群众文艺的繁荣与发展需要着眼当下,面对变化,全盘统筹,上下合力。

“晴雨表”:文化发展不能没有群众文艺

群众文艺是我们文化建设的重要“晴雨表”。《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等中央文件均对群众文艺建设提出了相关要求,可见其重要性。

第一,人民需要文艺,群众文艺建设好坏关乎文化民生实现与否。文化是一种生计,文化建设的初衷在于服务人。每个个体都有着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文化需求,文化建设应当建立起与人最直接的文化联系。群众文艺生于群众、发展于群众的特点使其有着与人民群众的天然联系,与文化民生相关联。

第二,群众文艺让我们的文化建设找到了落地扎根的可能性。文化建设要融入生活,群众文艺的开展让生活中的人们有了感受文化、创造文化、展现自身的机会,让文化的因素浸润在社会基层组织的细胞当中,使得通过文化营造实现社会治理创新有了更多的可能。第

三,“文化强国”要以“文化强民”为基。文化强国不是空口号,文化自信不能没有根基。文化建设是“五位一体”的重要方面,而作为历史创造者与见证者的每一个公民,都应当在文化的浸润中不断提升文化自信。通过群众文艺浸润人心,是提升国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坚定文化自信不可撼动的群众基石。

“接地气”:群众文艺建设要喜闻乐见

因势而动,因时而新。创新是五大发展理念之首,创新也体现在《规划》的方方面面。“接地气”是群众文艺建设的天然优势。当下,互联网基因深入社会,文化产品丰富多彩,“地气儿”已经改变,群众“口味”也在发生微妙的变化,倒逼群众文艺应机而动,自我创新。否则,“接地气”只能是空头支票,新环境中群众的喜闻乐见也只能是空谈。

第一,要有支撑。群众文艺的繁荣要以优质的作品、多样的活动为支撑。本次《规划》中的主题性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各类型文艺评奖项目开展,以及专栏中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移植改编计划、网络群众文艺作品征集与传播计划等等,都是在为群众文艺繁荣找支点,为群众文艺繁荣搭建交流与展示的平台。

第二,要有市场。群众文艺繁荣,一定要有群众“买账”,不能自说自话,要喜闻乐见。《规划》明确提出要打响群众文艺活动品牌,积极开展艺术普及活动,让群众文艺在群众中普及、推广。这就需要充分梳理现有群众文艺资源,做到群众文艺繁荣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化对接,系统策划、重点推进。

第三,要有新意。互联网+的时代里,群众文艺的实践也已经有了诸多“触网”创新尝试。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群众文艺与惠民文化服务,进行优质资源采集和网络直播、展播及线上线下互动,建设特色网络群众文艺资源库,纳入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资源库等内容,是《规划》中的亮点。《规划》中提到的“百姓大舞台”网络群众文化品牌活动作为群众文艺与互联网联姻的示范性项目,值得我们予以期待。

第四,要有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传统文化五千年传承,本来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群众文艺与传统文化的联系千丝万缕,群众文艺的繁荣同样需要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承担起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生活的使命。

“针对性”:群众文艺建设要正视差异

统筹布局,对症下药。我国地域文化差异显著,文化建设水平层次不齐,在这种背景下的群众文艺建设同样要正视差异,立足实际,找到各地群众最喜爱、最容易接受的方式,有针对性推进群众文艺建设。

第一,既要普及,也要提升。地域间文化发展水平的差异客观存在,各省(区、市)要针对自身文化建设的实际情况与实际水平,开拓群众文艺建设的新局面,打造升级版。文化发展建设有一定基础的地区,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在已有的群众文艺优势与基础上实现质的提升,做到既接地气,又有境界;文化发展建设基础相对薄弱的地区,则要迎头赶上,从细小做起,做好群众文艺发展计划与目标分解,扎实前行,逐步推开。正如《规划》中要求的那样,要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推出更多易于推广、易于普及的群众文艺作品。

第二,要杜绝一股脑、一刀切。地域文化差异、文化资源禀赋不同、民族资源特色显著是群众文艺发展的现实土壤,这也恰恰正是我国群众文艺百花齐放的文化资源基础。因地制宜的理念在本次《规划》中也多次涉及,结合文化特色,开展具有差异性的群众文化活动,进行群众文艺的本土化创新,是群众文艺生生不息的发展动力,为群众文艺“小而美”的文化之光温暖大众所必须。

“固阵地”:群众文艺建设要科学引导

文化阵地是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重要保障,是开展群众文艺活动、丰富人民文化生活、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基础平台。把五大发展理念中“绿色”发展理念与群众文艺相结合。群众文艺繁荣就是要起到增加优秀文化供给,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浸润心灵的作用。群众文艺建设形式多样、参与群体多元、活动类型丰富,这些现实情况都决定了群众文艺的发展必须要强化引导,树立阵地意识。

第一,导向要正。群众文艺建设的导向性是否科学关于社会稳定。因此,群众文艺发展一定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从意识形态高度认识群众文艺阵地建设。正如《规划》中多次强调要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导向的正确性与形式、内容的创新并不矛盾,与积极健康、宽松和谐的群众文艺生态环境不冲突,只有坚持正确导向,创新才能持久,才能更上一层楼。

第二,管理要活。完善群众文艺工作机制是本次《规划》的重要内容。群众文艺机构的领导作用、群众文艺创作机制、专业文艺帮扶机制、群众文艺宣传推广机制、现代科技助推机制等内容的提出,可以说是在构建群众文艺建设与管理的立体化、多层次工作网络。在这些机制的运行过程中,要进一步突出相关主体责任,提升工作的规范性,从创作规划和指导意见出发,强化内容管理、阵地规范管理,完善评价机制,定期抽查考核,做到分工明确、上下衔接。

第三,线上要强。网络是群众文艺未来发展的全新空间,网络阵地的管理也是日后群众文艺发展不能忽视的内容。人民群众在哪里,我们的阵地就应该在哪里,群众文艺的发展要用好互联网这一工具,使之成为群众文艺发展的新阵地。

“激活力”:群众文艺建设要以人为源

群众文艺建设的核心在人。人气足,群众文艺才有明天;人发力,群众文艺才有发展。在群众文艺发展的过程里落实“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就必要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性与活力,“开放”就是要多元参与,“共享”就是要让群众文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第一,要强化群众主体。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是《规划》中的重要原则,也是群众文艺的生命之所在。群众文艺重心下移,就是要让群众在自我管理、自我创造、自我服务的过程中获得文化上的满足感。《规划》中关于扶持和引导群众自办文化活动,就是对群众主体作用的重视。

第二,要健全人才支撑。培育和壮大群众文艺力量是《规划》一个重要内容。加强群众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群众文艺骨干、意见领袖引领力量,加强基层群众文艺团队建设等内容在本次《规划》中均做出了相关说明。群众文艺繁荣不能没有健全的人才队伍做支撑,要通过培训计划、帮扶计划等可落地、实实在在的、科学、系统可持续的人才支持项目予以全方位保障。

第三,要鼓励社会参与。社会化参与是近年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重要趋势,在群众文艺建设中同样需要。《规划》将鼓励社会参与置于基本原则之一,是对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进一步细化落地。与之相关的政府购买、志愿者队伍建设、社会组织法人参与形式创新等具体问题,需从各参与主体的特点出发,综合考虑,科学系统规划。

第四,要强化保障机制。激发群众活力,要形成群众文化建设的常态化激励机制,为激发群众文艺活力提供动力源。群众文艺发展,要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有充足的经费支持,有各级资源的有效整合,要有良好的发展环境,只有做好了这些方面,群众创造力激发才能更加持续、更有活力。

一个时期以来,我国群众文艺建设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党和政府对于群众文艺活动的关怀支持非常有力。在新的历史时期,《“十三五”时期繁荣群众文艺发展规划》从顶层设计角度对群众文艺发展繁荣予以统筹很有必要。群众文艺要乘势而上、积极作为,书写和记录人民的伟大实践,为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共筑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