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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梳理 | 五年两会,都说了哪些文化事儿?
发布时间:2016-03-02
来源: 言之有范

又是一年两会时,3月3日至3月15日两会将在北京召开。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此次两会将有哪些文化焦点?文化发展能有哪些更大的突破和进展?回顾过去五年两会中的文化议题,我们也许能够对今年两会的文化热点更加敏感,对未来文化发展的脉络更加清晰。

一 五年深思:两会文化新思考

回顾五年两会,文化立法、文化走出去、公共文化服务、传统文化保护等都成为历年两会的文化焦点。第一,法制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从五年两会可以看出文化法制建设在逐步推进,文化立法在两会中被频频提及,这也说明了完善文化立法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必要保障。从版权保护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再到去年出台的《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都体现了国家对文化立法的重视。文化的法制化建设将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广大公民文化权益的切实实现,同时也是全球化背景下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途径。第二,文化“走出去”也是近五年来两会的热点之一。近年来,我国的对外文化交流不断加强,但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与发达国家相比,从思想理念、文化产品到文化符号,都还存在较为严重的“认知逆差”。文化不仅要“走出去”,而且要“走进去”,文化“走出去”依然任重而道远。第三,五年间的两会中多次提到有关传统文化保护的议题。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的历史起点和逻辑宿命。当前需要关注的问题是如何以现代化为标准和参照物,充分挖掘和诠释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合理内核,发挥其在文化强国战略中的重大作用。第四,公共文化服务始终是两会的文化热点之一。五年两会不仅关注公共文化立法问题,也一直关注着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推动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标准化、均等化与全覆盖。

二 五年纵览:两会文化全视角

2011年:把握传统文化多样性

1、传统文化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间艺术家协会主席冯骥才表示,中华文化最大的特点就是中华文化本身的多样性。比如山西长治的布老虎有几百种,风俗非常多。但进入市场以后,所有的布老虎基本上跟明星大腕在舞台上一样,失去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变成了一件包装性的商品,这是一个文化的损失。传统工业的手工文明变成了现代工业的机器文明,文明一改变,文化的本质发生了变化。我们保护文化遗产,不是拿它发财,而是要留给后人共享。我们必须要让后人知道我们原来的东西是什么样子,它源头是什么样子。

2、非遗保护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全国政协委员田青认为,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了中华传统文化最基础的部分,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根系。经济一体化带来的文化一体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造成极大的冲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当务之急是保护和传承,而不是发展。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意识到保护“非遗”的长远意义,只是把“非遗”申报当成提高当地知名度、发展旅游的手段,申报成功却不保护,甚至胡乱开发。

3、版权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张抗抗提案修改著作权法,建议加强“延伸集体管理”的权利,细化信息网络传播权,明确规定付酬标准。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著作权保护水平关系着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而文化创意产业又是国家软实力最主要的体现。在当今世界一体化的经济格局下,中国最重要的出路在于创新,而创新的出路,仰仗于对创新成果的严格法律保护。

2012年:文化建设势在必行

1、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建设已是势在必行,整个国家需要实现文化的大发展和大繁荣。推动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遵循文化发展自身的规律。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大学副校长张倩红说,在十七届六中全会之后,全社会都更加认识到文化的重要性,但在文化建设的一些做法上仍有很多误区。比如,某些地区一说起文化就是建设施、搞工程、树典型,使文化建设走向教条化、肤浅化。而事实上,构建良好的国民心态也是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文化强国的必要指标,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2、文化立法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党组书记吴邦国指出,要加强文化法制建设,研究制定公共图书馆法,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完善网络法律制度,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信息安全。民进中央认为,我国文化方面的立法空白点尚多,一是文化领域的诸多方面仍无法可依,二是文化立法效力层次较低,三是文化立法的内容滞后于客观现实的需要。民进中央建议,为更好地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必须加快文化立法的进程,加大文化立法的力度,将文化立法的重点和立足点从便于行政管理转变到促进文化发展和繁荣上来,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文化法律体系。

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川人大代表郑晓幸建议,把针对农民工的文化服务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之中,她对农民工文化权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第一,政府主导纳入绩效。将解决进城务工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问题,纳入党委和政府的民生工程和绩效目标,让农民工无差别均等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第二,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建立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协调、优势互补、优质高效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第三,消除城市"文化孤岛"。出台新的管理办法,取消户籍制度,打破城乡二元体系的藩篱;第四,"量身定制"文化服务。深入了解农民工文化生活需求,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为农民工配送图书、演出、展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4、文化遗产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西安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吕建中建议,依托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类的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综合项目,应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的方针,通过科学规划,利用市场运作的模式,造就一大批具有导向性、引领性的文化产业集团,将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科学保护、合理利用和永续传承,实现从世界文化遗产大国向文化遗产保护强国转变。

2013年: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1、文化走出去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外国语大学原党委书记杨学义认为,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一是建立政府协调、高端引领的组织机构,构建协同创新长效机制,促进政府部门、高等院校、行业产业的全方位战略协同,加强资源整合。二要发挥高等院校协同主力军作用。创建高校、部委、研究机构、用人单位等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新机制,探索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有效途径。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图书馆馆长、教授葛剑雄认为,中国文化走出去的目的,是要让世界了解中国,应该以开放、宽容的心态去面对。

2、文化惠民工程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朱晓进认为,各地普遍建立省、市、县建馆,乡、村建站建室的文化设施网络,但是在调研中发现,文化场馆的使用率普遍偏低。文化惠民不是仅仅让群众有一个娱乐场所,更重要的是通过文化引领,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从而促进城镇化发展,推进经济转型。切实提高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效,不仅要明确建场馆的目的,从群众的文化需求出发,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而且,要建立实施效果的评估体系。

3、少数民族濒危优秀传统文化保护

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凉山州决策咨询委员会主任阿什老轨认为,我国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语言的保护工作。在经济浪潮的冲击下,社会转型加快、文化变迁加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语言在现代性、流行性的影响下呈流失性变化,有的甚至面临濒危的状况。他建议尽快制定并实施具有可操作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细则,强化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的职责,落实并提高保护经费,细化法律责任;对少数民族濒危优秀传统文化与语言的传承人,要不断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提供必需的活动空间。

2014年:关注文化改革,让文化软实力雄起

1、文化体制改革

前文化部部长蔡武认为,一方面,国有文艺院团完成转制后,还要经过市场检验才能真正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要促进其不断增强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积极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另一方面,转企国有文艺院团扶持政策,在执行中落实困难,需要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各地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大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出版集团董事长、时代出版董事长王亚非则表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行到目前,要做的就是深入的机制改革。股权激励对文企发展也极为重要。

2、文化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文化厅厅长郑晓幸认为,较之经济和其他社会领域的立法,文化立法进程偏慢、涵盖偏窄、数量偏少、层次偏低,文化立法任务十分艰巨和紧迫。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领域,比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等,都缺少法律的刚性支撑,使得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不力。在立法推进步骤上,要充分考虑地方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支持和鼓励在立法文化比较成熟、文化发展较快并积累了一定实践经验的地方,先行出台本区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单行条例,为制定全国性的文化法律提供具体范例。

3、公共文化服务

前文化部部长蔡武认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从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出发,根据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研究提出国家各大区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提出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程度,各级政府的保障支出责任等,作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的“底线标准”或均等化标准。重庆市人大代表巴南区委书记李建春认为,公共文化服务立法要优化文化资源配置,建立覆盖全社会各阶层不同类型人群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文化服务。

2015年:推动文化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1、传统文化保护

著名画家何水法提出,要通过恢复传统“花朝节”弘扬中华优秀民俗文化,设立传统书画终身教育机构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以中国传统的经典艺术为先导推进中外文化交流。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认为,传统文化需创新,“2000年全国有360万个古村落,2010年是270万个,十年就消失了90万个,现在的自然村只有200万个左右。”冯骥才对古村落的消失忧心忡忡,他呼吁加强文化遗产和古村落保护,将文保执法列入官员考核并建立问责机制。

2、非遗传承

民盟河北省委认为,河北非遗保护传承存在追求政绩,过度商业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无人等问题。为此提出要加快地方立法进程,完善“非遗”传承人的长效保护机制。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认为,与时俱进还将体现在与国际理念、经验的对接互通上。这就需要我们在立法过程中加以研究分析,如何使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先进经验更有效地适应我国国情,使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经验,更好地服务于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

3、公共文化服务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认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大型剧院的适度建设是繁荣文化艺术事业,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的必然要求。但是盲目上马往往导致的是资源的大量闲置与浪费。二是社区文化点(站)、乡镇文化室最能体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公共”属性。但是,缺乏人气的社区文化点(站)、乡镇文化室只能是应景之作。三是农家书屋本意是要解决农民“买书难、借书难、读书难”的问题,但“中看不中用”的农家书屋也只能是形同虚设。

4、文化立法

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王文章认为,文化是一个国家的软实力,在提升社会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文化立法也是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社会发展到今天,迫切需要我们用强有力的法律手段促进文化发展、推动文化升级,尤其需要通过立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让人们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三 展望研判:文化发展新动向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之年。在今年的两会上,我们认为非遗保护、传统文化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供给侧改革、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一带一路的文化布局等领域将成为热点议题。而文化立法、供给侧改革、“互联网+”和网络文化安全将会受到格外关注。第一,文化立法将稳步推进。2015年可以说是文化产业的法制建设年,出台的多项政策、法案都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这表明,文化立法逐渐成为国家在文化建设中的重点之一,也将会是我国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方向。第二,供给侧改革将继续发力。2016年,文化产业的发展也需要从“供给侧”出发,从人民的文化消费需要出发,真正为人民带来满足其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的文化产品。供给侧改革是一种寻求经济新增长新动力的新思路,主要强调通过提高社会供给来促进经济增长。第三,“互联网+”将持续火热。在过去几年互联网正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工作、社交以及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在未来“互联网+”将进一步加快传统行业的颠覆与重构。第四,网络文化安全将备受关注。移动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使得互联网与传统文化产业出现了深度融合,盗版也日渐普及。保障文化产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中国需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培育正版消费理念,加强网络版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