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数报告》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12-09-14
日前,以上海交通大学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基地胡惠林教授为首席专家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历经三年半时间的深入研究,首次提出了以表征和内涵指数为核心的“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数”(CCIDI)分析框架,并以此发布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填补了我国文化产业研究的一项空白,具有原创性价值,对于我们充分认识文化产业发展现象,理解文化产业理论范畴提供了新的学术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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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产业指数的建立与发布仅是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状况深入探析的开始,无论是支撑指数的理论、指标体系的构建,还是指标体系测评方法的流程,均有许多尚待改进和进一步思考的空间。就当前这个指数体系而言,虽然采用了大量统计年鉴的数据,但由于我国文化产业整体数据的不足以及统计口径的不一致,难免出现纰漏,影响到测评结果的公正性。因此,这一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还要在未来的应用过程中进行检验。正是基于这样的目的,本报文化产业与市场编辑部,以评点的形式对报告中的核心观点进行了介绍和分析,目的是呼吁更多的学者和业界人士参与到讨论中,以期促进这一重大课题的深入研究,为“十二五”时期的文化产业科学、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编辑部也期待读者们能够就指数体系的意义和不足进行讨论,并与我们分享您的思考和看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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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当下的中国文化产业来说,无论是发展指数还是发展指标,都是一个让人纠结的话题。这种纠结,一方面是10年来快速发展的文化产业实践,风生水起,令人惊叹;另一方面,统计数据缺失,无法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态势进行量化的分析和评估。如何解开这种纠结,不只是文化产业理论研究界关注的重大课题,更是文化产业实践者和政策制定者关心的重大命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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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报告》的发布,对于我们认识和研究现阶段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提供了新的思考路径,为今后一个时期文化产业的发展实践提供了新的研究坐标,也为科学研制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数提供了有价值的评价范式。对此,在报告发布的座谈会上,与会专家学者也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褒奖。</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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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观点一: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尚处于政策哺育期和成长发展初期阶段</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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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课题组成员、上海交通大学王婧博士介绍,《报告》共包括三项主要研究成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数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发展指数)、“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综合指数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综合指数)和《“十一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三份报告是一个整体,较为系统地从宏观、中观和微观3个方面,对“十一五”时期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现状进行了具体的指数分析和研究,并得出相关结论,提出政策建议。正是在这样三份报告的基础上,课题组明确提出了目前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尚处于政策哺育期和成长发展初期阶段的观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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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发展指数”是整个《报告》的核心,它以《“十一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为依据,系统提出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数”的分析框架和指标体系,通过对“十一五”时期中国各省区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为《发展指数》提供了实证分析基础;“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综合指数研究报告”则以《发展指数》提出的分析框架为工具,以“十一五”时期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实践为依据,提出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综合指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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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婧表示,如果说“发展指数”是从空间维度分析中国文化产业发展表象特征和内涵规律,那么“综合指数”则是从时间维度,对我国总体的文化产业现象进行分析,具有动态性、直观性和综合性特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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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以往无论是理论界还是文化产业实业界,对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处在初级阶段的认识和把握还是比较一致的,但更多是出于一种感觉,缺乏量化依据。然而,该《报告》通过对2006年至2010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综合指数环比分析使得这一观点有了充分和令人信服的依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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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指出,“十一五”时期我国文化产业增长曾经出现两个峰值运动,分别为2006年和2009年。这两个峰值的出现均有一个共同的动因,那就是2006年我国发布了《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而2009年则出台了国务院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这两个规划的出台直接推动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而介于两个峰值运动之间的2007年、2008年则出现了向下运动的态势,尤其是2008年,在全球金融危机情势下并没有出现“中国文化产业逆势上扬”的状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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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此,报告得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尚处于政策哺育期和成长发展初级阶段的结论。这不仅指文化产业发展的表征指数普遍偏低,而且单从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看,文化产业占地方GDP比重很小,这与国家统计局关于文化产业GDP占比2.75%相一致,同时,这也表明,文化产业距离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尚有较大距离,未能成为显著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市场经济尚未在文化产业发展中发挥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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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观点二:提出了以表征和内涵指数为核心框架的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数体系</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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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惠林表示,文化产业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和经济形态,其复杂性不仅表现为在理论研究上面临众多难题,在产业实践上也是如此。因此,假定性指标设定就成为深入理论研究的一个必备条件。实际上,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的选择与建立,是关于指数编制的科学标准的选择。为此,课题组针对文化产业外部关联度大和产业内部发展要素的复杂性,设置了表征和内涵两种评价指数,包括16个一级指标、52个二级指标、91个三级指标和151个四级指标的指标体系,从而形成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测评“多级多指标综合指数体系”,突破和克服了以单一的指标体系编制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数的局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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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所谓表征指数主要反映文化产业发展的外部性关系,在表象上衡量文化产业的发展特征。包括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经济影响、社会影响和发展方式4个方面。该套体系由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构成。整个体系不仅能够反映文化产业发展的客观水平,度量文化产业的经济贡献,更重要的是关注文化产业的社会文化影响,以及通过分析文化产业发展模式来判断文化产业发展潜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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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涵指数体系则由12个一级指标、41个二级指标、73个三级指标和133个四级指标构成。这些指标不仅涵盖了对文化产业学中提及的文化资源、社会经济基础的考量,而且也综合考量了《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为发展文化产业所布置的多种重点任务和政策保障。但胡惠林告诉记者:“由于我国现有统计数据的局限,不可避免的是有些文化产业重要因素不得不忽略考量、或者采用易于度量指标来替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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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观点三:提出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三大梯队”的划分和“五种类型”的判断 </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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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行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中分类标准与我国现行文化产业政策导向并不一致,比如没有关于“文化产业”“文化事业”的区分,图书馆、博物馆等在政策范畴属于“文化事业”或“公共文化服务”的领域,在国家统计局的分类中是不存在的,它是和电影服务业等一样统一归并为“文化服务业”范畴。这是编制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数,建立指标体系的难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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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数是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特征和规律的度量和评估,其中如文化产业增加值指标是以各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官方数据为准,因此《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是为文化产业统计建立标准和依据,而这正是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数中的个别指标提供了数据基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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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报告》以《“十一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为基础,通过分别对发展指数、表征指数和内涵指数进行聚类分析发现: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呈现出“三大梯队”“五种类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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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种类型”,报告进一步分析到,通过对全国各个层级“十一五”期间的文化产业专项规划的分析,文化产业发展速度和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是规划目标中出现最多的两个指标。为此,报告将“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标作为横轴,将“文化产业发展速度”指标为纵轴,进一步勾画了各省市文化产业在“十一五”时期的发展状态。从而,得出了现阶段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呈现五种类型的判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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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一是支柱型地区。</strong>根据支柱产业理论,衡量一个产业是否达到支柱产业标准的一个依据就是该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因此,从连续五年的发展数据上看,全国只有北京、上海、广东和云南四地符合这一标准为“支柱型地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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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二是扩张型地区。</strong>这种类型地区因文化产业快速增长而导致文化产业占GDP比重有持续较大提高,文化产业占GDP比重指标有“质”的变化,即速度提升的同时也完成了产值规模的大幅提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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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三是成长型地区。</strong>成长型地区是指文化产业增长速度上有较持续的高水平表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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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四是调整型地区。</strong>调整型地区是指这些地区尚未探索出适合当地文化产业发展的道路,使得文化产业发展在发展速度和规模上的表现反复不定,在多个区域间徘徊,从而使得相比全国总体水平而言,没有显示出速度和规模上的良好表现。而恰是该类型集中了我国最多的地区,共有9个省市。</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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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五是孵化型地区(培育型地区)。</strong>该类型的特点是在“十一五”期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始终低于全国总体水平,这表明该地区的文化产业在当地经济中重要性还非常低,尚处于培育和孵化阶段,该类型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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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婧介绍说,由于不能检索到贵州、青海和西藏的连续多年数据,因此暂且将该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类型归类为“待培育地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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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惠林表示,由于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三大梯队的划分和五种类型的判断所采取的评判标准不同,故它们之间并无完全的对应关系。“以云南省为例,虽然通过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数测算出云南省位于第三梯队,但由于2006年至2010年云南文化产业增长率及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指标均处于较高水平,故对云南省形成处于支柱型地区的判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