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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宪法”微视频作品征集暨 2018“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开始啦
发布时间:2018-06-06


“我与宪法”微视频作品征集暨2018“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开始啦!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七五”普法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信仰,进一步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我市实现“六个新突破”、打好新“六场硬仗”、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杭州市委法治办、杭州市普法办、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文创办、杭州文广集团联合举办“我与宪法”微视频作品征集暨2018“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活动。

征集阶段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均以作品网上提交日期或作品寄出日期为准。

宪法主题微视频作品提交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10日。主办单位将甄选出好的作品,报送参与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举办的“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逾期报送的宪法主题微视频作品,只参加2018“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活动。

评审结束后,获奖作品将择优在网站、两微一端、电视台等媒体和大型普法活动中展播宣传。

作品题材及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全社会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按照“七五”普法要求,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社会广泛传播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办事用法、遇事找法等法治观念。

回顾1978年—2018年改革开放40年历史进程,讴歌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宣传深化“法治杭州”建设的工作部署,增强参与“法治杭州”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主动服务世界名城建设。

作品形式及要求

平面类:漫画 宣传画

报送的每件平面作品规格均为A3(约42×30CM)。作品原件及参赛作品登记表各一份刻录至光盘,*.tif和*.jpg存储格式均需,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并与参赛表中的名称保持一致。平面作品须严格按规定尺寸报送,不符合规定的作品将不准参加评选。

视频类:动画 微电影 微视频 宣传片 公益广告

报送的视频类作品需录制在DVD光盘上、存储格式为MPEG4。每件作品须刻录一张光盘,公益广告单片时长不超过60秒(动画、微视频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宣传片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10分钟),前留5秒钟,光盘盒基上须顺序注明参赛单位、作品名称,每件作品填写一张参赛作品登记表。

互联网类:BANNER  H5  GIF

图片类:以JPG/GIF格式提交,作品原件及参赛作品登记表各一份刻录至光盘,光盘上须按顺序注明作者(或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

H5等:提交网络链接地址或者二维码,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需保证所提交的链接在2018年9月30日至大赛评审期内可访问。作品文档及参赛作品登记表各一份刻录至光盘,光盘上须按顺序注明(或参赛单位)、作品名称、类别。

参赛对象

不限

投稿方式

平面、视频

作品邮寄至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近江时代大厦B座13楼杭州移动电视,联系人:宋洁,电话:85081278。邮编:310016。电子邮箱:songjie@hzmotv.com。

互联网类

提交至电子邮箱:songjie@hzmotv.com。

作品评选标准

法治主题鲜明 内涵表达生动

构思新颖 有创意

主题内容易认易记 感染力强

元素 色彩等构成协调 综合艺术效果好

评分标准:原创性20% 感染性20% 艺术性20% 实效性20% 时事性20%

特别说明

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公序良俗,与此相违背者,评委会有权取消相关作品评奖资格。因参赛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而造成的纠纷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参展作品必须具备完整的著作权,如发现有抄袭或著作权存在问题,将取消获奖资格,由署名本人或机构负全部法律责任。授奖后发现有侵权行为的,由承办方追回奖金与证书,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并在相关媒体中进行曝光。

参赛作品、文件将不再退还,参赛者请自留底稿。

参赛者提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主办方将其作品进行网上公示并接受评选投票,推荐参评其他活动。主办方有权利将参赛作品用作展示、出版等用途,并无须支付参赛者任何形式的报酬。

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

本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奖项设置

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10名,其中一等奖奖金5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优胜奖奖金500元。

根据各单位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奖金500元/家。

评选方式

对报送的作品,主办方将组织专家,从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

通过初评的作品,将于复评前在杭州普法网、“新动网”、“创意天堂”等网站以及相关的微博、微信集中展播,并请网友通过“杭州司法”和“杭州移动电视”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投票情况在定评时作为重要参考)。

专家评委组根据入围者的作品水平,并结合线上投票情况综合评定各奖项。

信息发布

杭州普法网、新动网、“创意天堂”网等网站,以及“杭州司法”、“杭州移动电视”微信公众号是本次活动的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将实时发布活动进程及相关情况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