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转变财政资金扶持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创领域,提升我市文创企业直接融资规模,进一步完善杭州文创产业投融资体系,根据《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文创委﹝2016﹞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杭州文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机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创业投资机构。本次征集合作创业投资机构的引导基金为“杭州政银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一期)”(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有意向合作的创业投资机构可申请引导基金参股投资子基金。
一、 申请条件
申请合作的创业投资机构应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认同并接受《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本公告的有关内容。
二、 激励措施
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结合“杭州市政银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一期)”的性质,给予合作创业投资机构相应补助(具体详见附件2有关内容)。
三、申请材料
申请合作的创业投资机构应按照附件3的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材料八份(正本1本,副本7本,均需加盖骑缝章),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先发送申报材料电子文档(PDF格式)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再正式报送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受理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22日止。
联系人:赵丹江,联系电话:0571-87687645,15957155918,电子邮箱:hzwentou_zdj@163.com,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中豪望江国际1号楼6层杭州文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附件:
3.创业投资机构申请杭州政银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一期)参股投资子基金申报材料
杭州文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