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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杭州市动漫产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4

节展办[2016]01号

为加快推进全市动漫产业发展,全力打造“动漫之都”和全国文化创意中心,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扶持杭州市动漫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委办[2014]4号)及《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4〕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杭州市动漫产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条件

申报范围是已经完成并投入市场或运行的原创动画、漫画、游戏等优秀作品和产品、精品项目(活动)及受杭州市委市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委托实施的公益类项目。申报对象为主营动漫游戏作品创作制作、动漫演艺展播活动和动漫产品研发、设计、销售的企业,以及动漫人才教育培训和动漫产业研究的机构等。申报单位及补助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产业政策,能提升我市动漫产业水平,引领我市动漫产业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2.申报企业应是在浙江省、杭州市或各城区、县(市)国税局、地税局进行税务登记,税收缴入杭州市级或各城区、县(市)国库,同时,该企业或机构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主要经营范围是动漫游戏及其相关业务。

3.除当年度新成立的动漫游戏企业,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杭州市动漫游戏协会会员单位,并积极配合在杭州市动漫游戏产业网络管理系统(企业库)注册登记,按时上报企业数据信息,积极参与杭州市动漫游戏协会、中国国际动漫节及其相关活动。

4.申报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不受理以个人名义申报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是经营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近三年内没有因违规违法经营受处罚的记录和申请贴息项目逾期还贷的记录(包括不良信用记录),否则不予申报。

5.项目由多家企事业单位、机构共同实施的,申报方必须是项目主要实施方,且申报方投入资金在整个项目中占最大比例或该项目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的主体是申报方。

6.近三年内市动漫产业专项资金立项扶持项目的审计结果不合格,或被国家、省级和市级相关部门列为“黑名单”的单位,不予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

(1)网上申报:登录“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http://220.191.210.97:8080/WebHall/WebIndex.aspx),点击“市委宣传部”进入申报,首次申报需注册账号并经初审单位审核同意后开通网上申报功能。申报单位要及时登录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及意见,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88231139。

(2)书面申报: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请将申报材料按照“封面、目录、申报表、附件”顺序进行排版装订,并一式三份递交初审部门。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核心内容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报。

2.项目初审:市级单位申报的项目由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区、县(市)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各区、县(市)委宣传部或文创办初审(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由当地宣传部门或文化创意产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申报项目通过初审后,由初审部门统一报送至中国国际动漫节节展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展办)。

3.受理单位:市节展办,联系人:俞洁鑫,联系电话:85083903

上城区项目初审受理单位:上城区文创办,联系电话:87823452;

下城区项目初审受理单位:下城区文创办,联系电话:85820984;

拱墅区项目初审受理单位:拱墅区文创办,联系电话:88196307;

西湖区项目初审受理单位:西湖区文创办,联系电话:87936021;

江干区项目初审受理单位:江干区文创办,联系电话:86974734;

高新(滨江)区项目初审受理单位:高新(滨江)区文创办,联系电话:87859498;

萧山区项目初审受理单位:萧山区文创办,联系电话:82898655;

余杭区项目初审受理单位:余杭区文创办,联系电话:89192973;

富阳区项目初审受理单位:富阳市文创办,联系电话:23251163;

临安市项目初审受理单位:临安市文创办,联系电话:61092087;

建德市项目初审受理单位:建德市文创办,联系电话:64726776;

桐庐县项目初审受理单位:桐庐县文创办 联系电话:64285116;

淳安县项目初审受理单位:淳安县文创办,联系电话:64810230;

风景名胜区项目初审受理单位:风景名胜区文化局(宣传部),联系电话:87179577;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初审受理单位: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89898893;

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项目初审受理单位: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89025975。

三、兑现程序

经前置初审、资格审查、抽查审计、部门联审、行政决策等程序,确定本年度给予兑现政策的补助项目。

补助项目确定后,由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中国国际动漫节节展办公室)联合发文,先下拨专项补助资金至各城区、县(市)财政局,再由当地财政局下拨专项补助资金至各申报单位。

由于我市财政预算项目化管理要求,以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申报流程的调整优化,本年度的动漫产业专项补助资金将延迟到2017年年中开始拨付。

四、申报期限

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书面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6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申报方面的有关信息,可登录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站了解。

附1:项目申报表(点击下载)

附2:关于申报材料的提交要求和产业政策的补充说明(点击下载)

附3:动画片播出补助申请登记表(点击下载)

中国国际动漫节节展办公室

201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