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文创办、科技局:
根据《关于认定首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通知》(国科发高〔2012〕631号)、《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办〔201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杭州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方案》(杭政办函〔2012〕299号),市文创办和市科委开展了第四批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园区、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专家论证、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认定杭州运河广告产业园等10家单位(机构)为第四批杭州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园区、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请相关区、县(市)文创办、科技局认真组织开展示范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文化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管理,落实有关扶持政策,促进我市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
附件:第四批杭州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园区、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名单
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第四批杭州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园区、
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名单
序号 |
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园区、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名称 |
一 |
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园区 |
1 |
杭州运河广告产业园 |
二 |
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 |
2 |
杭州泛城科技有限公司 |
3 |
杭州爱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4 |
杭州掌盟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5 |
杭州玄机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 |
杭州语思科技有限公司 |
7 |
杭州博乐工业产品设计有限公司 |
8 |
杭州时光坐标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9 |
杭州清泓设计创意有限公司 |
三 |
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公共服务平台 |
10 |
动漫研发服务平台(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