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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扩大文化消费的十项举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30


市属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消费结构升级趋势,充分发挥文化消费在推进我市全国文化创意中心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制订《关于扩大文化消费的十项举措》,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指导委员会

2015年12月15日

关于扩大文化消费的十项举措

1、实施电影惠民工程,推出“老年人优惠观影”、“特殊人群观影日”、“农村文化礼堂电影放映专场”等活动。落实现有扶持民营书店的专项政策,促进民营书店发展,拓展文化消费空间。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文创办

2、提升促进文化消费的会展平台,办好中国国际动漫节、杭州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杭州艺术博览会、杭州工艺美术博览会、杭州国际设计周、杭州美术节等重点展会项目;鼓励各地充分发挥文化资源优势,举办特色文化主题活动,丰富市民群众文化消费选择,释放消费潜力。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创办(节展办);市经信委;杭报集团;各区县(市)文创办

3、整合市级文创园区(楼宇)、文创特色小镇、农村文化礼堂、博物馆等资源,继续办好文创及动漫体验之旅,打造一批创意生活体验点。

责任单位:市文创办(节展办);市文礼办;各区县(市)文创办

4、充分发挥杭州银行文创支行、省建行文创专营支行的作用,拓展影视传媒、动漫游戏、艺术品、剧场演出、休闲旅游、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等方面消费信贷业务。

责任单位:市文创办(节展办);市金融办;杭州银行

5、运用“互联网+”思维,促进文创与电商融合,做大做强拍卖会·杭州文创馆、“文易网”、中国动漫交易网、留青艺术网、天天艺购等交易平台。

责任单位:市文创办(节展办);西泠印社社委会

6、整合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以及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文化场馆资源,办好“第二课堂”;丰富COSPLAY文化节、“我是动漫王”创意大赛、动漫萌宝秀等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带动相关文化衍生产品和服务的体验与消费。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文创办(节展办)

7、市文创资金加大对文化消费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国内外文化艺术精品;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采购目录;加大对农村文化消费市场的培育,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创办(节展办);市文广新局

8、开展统计监测工作,加强对文化消费主要领域发展特征、趋势的分析研究;建立由第三方实施的消费者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消费者需求有效对接。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文创办

9、推进文化消费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依法严厉打击文化侵权行为,惩处盗版、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行为,维护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文化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10、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杂志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文化消费氛围,引导市民形成科学、合理、健康的文化消费理念。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委外宣办(市网信办);杭报集团;杭州文广集团